一、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
1、本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且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的案件;
2、对本院生效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或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且当事人选择向本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案件;
3、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二、再审的法定情形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当事人对下列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法院不予受理
1、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除外);
2、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3、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4、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5、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四、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
(1)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复印件,但需要原件予以核对(必须加盖生效章或出具生效证明);
3、当事人主体材料一份,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2)被申请人的身份资料(自然人),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须提交委托手续,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由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当事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XXX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XXX
再审申请人×××因与×××…… (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 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年××月××日作出的 (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每一项作为一点并详细说明)
此致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